给老婆发薪水???

全职家庭主妇, 是否应该享有工资???老公每个月固定发薪水给老婆, 你赞成吗?

最近, 中国政协有人提议, 立发规定,老公必须付老婆家务劳动工资,以保障女性权益.

很多女人一生为家庭付出, 当全职家庭主妇,身傔女佣, 司机, 补习老师, 医生, 终日忙忙忙, 做牛做马, 像免费kakak, 分文未得, 做的不好还被人嫌, 一点尊严也没有.

但是, 领了老公的家务工资,难道就可以挽回女性尊严??未必, 情况可能更糟.

当夫妻关系变了劳资关系, 老公是给工资的老板, 老婆却是领工资的工人, 一个高一个底,天天得看老公脸色, 这种建立在金钱的关系,确如何维持?

如果两夫妻,搞到以金钱来衡量彼此的付出时, 那岂不是沾污了婚姻的神圣?还要结婚干嘛?干催请个佣人算了…有八卦友说, 假如做家务要给工资,那么,两夫妻要做爱,岂非也要付费?那这笔’做爱费’,到底是由老公给,还是老婆付?

没有人可以否定家务劳动的价值.家庭既然是夫妻俩建立起来的, 如何分工, 在婚前应该有个协议…

大家同意吗????